关于取消高明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竞价成交方资格及重新启动本项目公告
我司关于高明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于2021年12月28日发出项目竞价公示,2022年1月18日进行竞价评审,确定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公司”)为本项目竞价成交方。2022年1月26日我司向阳光公司发出《竞价结果通知书》,告知其成为本项目竞价成交方,阳光公司也签署了《竞价结果通知书确认回执》及《承诺函》,但未按竞价文件约定与我司签订相关合同。后我司多次发出《签订合同告知函》催促阳光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但其均未按函件要求时间与我司签订相关合同,此举应视为阳光公司自动放弃本项目竞价成交方资格。我司将按竞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鉴于阳光公司自动放弃本项目竞价成交方资格,我司现对高明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重新进行招标,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注意我司近期发布的该项目相关信息。
注:以上公示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5.10